【导语】2020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需补充填报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8月20日18:00准时关闭。
2.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名额达到5: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名额。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在海南政法网另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实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信息化方面、政策法律方面、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在海南省海口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按照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在海南省海口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职位数的1.3: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同一选调职位有2名(含)以上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按要求进行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省委政法委机关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研究决定
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拟定选调人员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在海南政法网、海南政法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因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内放弃选调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拟选调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参加选调期间,所在单位晋升职务的,不予认可。
四、注意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公告由海南省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98-65381193、653112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026、66738760
附件: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8月5日
原标题: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zhengfa.gov.cn/tongzhigonggao/show-226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