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湘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遴选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充实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参公编制空余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湘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各市直单位、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备公务员身份及参公身份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工作,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与工作经历相关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9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根据遴选条件,由单位推荐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湘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办公大楼0306室)。
报考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湘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4)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业绩的材料。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并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2.资格初审。由市侨联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或电话通知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