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甘肃平凉市纪委监委遴选和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市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留置场所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及选调职位
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1人。
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管理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2人。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
1.遴选范围
为加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一线办案力量,001职位需具有县(市、区)纪检监察(含乡镇纪委)、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经历,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002职位需具有县(市、区)纪检监察(含乡镇纪委)、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经历,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以上两个职位均为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中央及省所属机关设在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工作人员。
2.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符合《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5日。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职务、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选调范围
003职位需具有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不含乡镇纪委)、网信办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2.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5日。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7月27日至7月29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委下隔壁,联系电话:0933-8551769)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单位及组织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的《2020年平凉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部门出具的身份(《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考核结果证明,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编制身份证明、考核结果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时印发准考证。各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降低至2:1开考。若仍达不到的,将减少或取消公开遴选或选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