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吉林:2016年吉林省财政厅机关遴选2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2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文字综合职位6名、财政法制职位1名、财政业务职位17名。
二、遴选范围
1.文字综合职位、财政法制职位遴选范围为工作单位在长春市的各级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
2.财政业务职位遴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财政工作,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符合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转任政策规定。
8.身体健康。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此次遴选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和学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与省财政厅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3.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职位条件如下:
1.文字综合职位条件:
(1)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2.财政法制职位条件:
(1)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事务)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