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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选调新河县籍在外在编在岗人才回新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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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选调新河县籍在外在编在岗人才回新工作公告

【导语】2020河北选调新河县籍在外在编在岗人才回新工作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引导和鼓励新河人才回归,服务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公开引进一批新河籍在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新河籍在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新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为省内县外在编在岗人员。

3.新河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省内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2.进入机关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已在省、市登记备案。

3.进入各类学校或医疗机构(公立医院或乡镇卫生院)人员应具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事业单位为合格)等次及以上,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5.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吸毒人员;

6.参加非法组织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职位安排

工作安排原则:身份相符、人岗相适、对等对口、空编安置、充实基层。

1.公务员对等对口安排到空编的相应单位工作。相应单位无空编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空编的同层级、同类型单位工作。

2.事业人员对等对口安排到相应空编事业单位工作。相应事业单位无空编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空编的同层级、同类型、同开支渠道的事业单位工作。

五、办理程序

1.引进范围内人员愿意回新河工作,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持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职称或资格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证明、本人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材料,到新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股103室。

2.经审查研究同意回新河工作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按工作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编制不能满足申请人数的,在编制限额内,按照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本科为985、211院校,国内“双一流”大学,本一批次,本二批次,本三批次的顺序办理。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9-4752735 邮箱:rsg4752735@126.com

2020年7月21日

原标题:关于选调新河县籍在外在编在岗人才回新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bxinhe.gov.cn/nzcms_show_news.asp?id=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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