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湖南常德市武陵区纪委区监委(含区委巡察办)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武陵区纪委区监委(含区委巡察办)拟面向全市范围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名额
1.执纪执法类职位4名,男女不限;
2.文字综合类职位2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各1名),男女不限。
二、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选调人选应具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或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当年考核除外)。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其中报考执纪执法类职位人员须在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执法监督等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报考文字综合类岗位人员须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2年以上,有较突出的文字工作能力,撰写了3篇以上较高质量的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等文稿。工作经历需由单位出具证明。
工作年限和任职经历均计算到2020年6月30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4)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常德市武陵区皂果路978号。区政府1号楼1448会议室,电话:7190363,联系人:周蓉。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武陵区纪委区监委(含区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类执法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③加盖了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④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含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满1年,已满服务期限,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证明);
⑤报考文字综合岗位人员需提供3篇以上由本人撰写并经单位盖章确认的理论文章、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等。
2. 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到武陵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常德市武陵区皂果路978号区委区政府机关1号楼1407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执纪执法类职位笔试内容:客观题(70分),范围为《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执纪执法实战应用题(30分)。
文字综合类职位笔试内容:申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区委组织部研究核减或取消相应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取消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