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北:2016吴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选调27名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范围为:乡镇、县直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数量、岗位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共7个,选调人员27名。其中县委办公室5名、县人大机关3名、县委组织部7名、县委宣传部2名、县政府办公室7名、县发改局 1名、县人社局社会保险所2名。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吴桥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及以上;
4、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选调岗位,需在乡镇实际工作满2年(在县直单位借调期间不计算在乡镇工作时间);在县直工作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选调岗位,需试用期满(截至2016年7月14日)。
5、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7月14日—7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地点:人社局干部股。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2016年吴桥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乡镇报名人员需由乡镇开具基层工作满2年证明。
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00元。
3、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的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数。
五、考试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面试。
(一) 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 笔试内容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