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6乐山市属事业单位遴选8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的原则,报考人员未能达到遴选单位岗位最低要求的,遴选主管部门可以取消遴选计划。
报考人员达到遴选单位岗位要求的,按遴选人数与考察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确定人选。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三)公示
公开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天。
七、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可根据单位实际,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且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按照遴选单位岗位设置、岗位空缺情况,通过竞聘上岗确定所聘岗位。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都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开遴选单位应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1.遴选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遴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报考者本人通讯不畅,无法正常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公开遴选工作组织与实施环节相关问题,请报考者及时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乐山市教育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翰园街219号
联系人:王珊珊;咨询电话:0833—2425843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乐山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综合科)
联系人:刘锋;咨询电话:0833—2455115
乐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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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帆;咨询电话:0833—2446503
乐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56号
联系人:张 兰;咨询电话:0833—2131721
谢世新;
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449号
联系人:干丽;咨询电话:0833—2446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