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6乐山市属事业单位遴选8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按照《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2016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81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名额
具体遴选单位及名额详见《2016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乐山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止2016年7月31日,录(聘)用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2年(其中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沐川县满5年);录(聘)用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满5年;另有约定在当地服务年限的,从其约定。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完全符合本公告《2016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要求的“范围”、“所需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一览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一致。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地点及方式
各遴选单位报名地点及报名方式详细见《2016年乐山市市级部门公开遴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2)
(三)报考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2016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1份;
2. 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录(聘)用登记表(通知)复印件;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专业技术岗位放宽到1:2);未得到规定报名比例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7月18日上午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发布公告予以取消。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五、考试与考核
由公开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遴选岗位需要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