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云南大姚县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9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5、有关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大姚县2020年公开选调县级机关公务员报名表》或《大姚县2020年公开选调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经所在乡镇党委填写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意见,由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乡镇党委书记同意报考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县级派驻乡镇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报考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意见”栏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岗)位。在报名过程中,报名人员可向选调单位查询各职(岗)位报名情况。
(3)开考比例。每个选调职(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
(4)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岗)位处理:
①经本人申请,从报名人数较多的职(岗)位调剂到符合条件的职(岗)位,调剂时间为2020年8月2日。
②经以上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岗)位,将相应调减该职(岗)位选调计划数,经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岗)位选调。报考取消职(岗)位的应考人员可以自愿选择调剂到符合条件的职(岗)位或放弃参加报名。
(二)征求意见
对报名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先征求县纪委监委、政法委、检察、审计、法院、公安、卫健等部门意见,符合选调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面试)×50%+考察成绩×50%。
1、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于8月6日上午到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3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12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若要放弃面试资格,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6小时内书面告知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305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职(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3的,从该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时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特邀考官1名),面试考官根据面试规定实行随机抽签。面试分数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将7位考官的评分,按每个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的要素平均分(其余5位考官的评分合计后除以5)乘以权重之和,即为该报考人员的最后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通知》由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于8月10日上午到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305室)领取。
(5)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权重占50%,面试成绩权重占50%具体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3、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按照选调职(岗)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格、工作实绩和认可度。
(2)考察时间拟定于2020年8月13日至8月16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和量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察评分实行百分制,考评组评价占80%,经历业绩评价占20%。
(3)公开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熟悉干部人事和公开选调职(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由选调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派出考察组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的考评组。
考察组通过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对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组完成考察后向考评组报告考察情况,由考评组成员按《大姚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考评组评价表》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察评分。考察组、考评组组成人员必须执行公务回避的相关规定。
(4)经历业绩评价由考察对象据实填写《大姚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或事业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并提交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选调单位组成5人以上的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组,对考察对象的经历业绩进行审核。
(5)考察工作结束,考察人员的考察成绩按考评组评价得分和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加权计算。其中,考评组评价得分权重占8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权重占20%。具体计算方式为:考察成绩=考评组评价得分×8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20%。
(6)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县公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按该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四)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选调单位按每个选调职(岗)位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管理职能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同意后,在大姚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重要提示:
(一)根据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姚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大组通〔2020〕29号)的规定,卫健系统医护人员、教育体育系统教师不得跨系统参与选调工作。
(二)乡镇选调回县级部门的公务员(参公人员),2019年6月后在乡镇晋升的职级不再保留,自动退回乡镇晋升前相应职级。
(三)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跨职务系列变动工作岗位的,须按选调单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要求,经半年以上试用、考核,重新评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后,选调单位方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1、所学专业与选调单位从事专业相近、相似,变更职务系列的,按照选调单位所执行的职称系列及结构比例,按规定程序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申请转评。
2、非相同、相近专业变更职务系列的,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向选调单位相应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请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1)通过函授、自考等取得国家承认对口学历或相近学历后,按照调入单位的职称系列规定晋升;(2)进入选调单位后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对口学历人选,除行业有学历专业规定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累计半年以上,或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学习累计1年以上的,视为具备同专业能力要求,方可申请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四)选调单位按照管理岗位设置的,由选调人员本人申请,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批,可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渠道晋升职务。
(五)选调单位执行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经济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即取得任职资格。高级经济师通过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
(六)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等级的选调人员,因选调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按规定高职低聘,并享受相应等级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