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4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市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结婚证、工作证明、社保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7。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向报考单位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职位需进行专业加试的,由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监督,在面试结束后5天内完成。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没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专业加试成绩×2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底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确定),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当遴选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3.体检。是否进行体检,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自理。遴选单位不安排体检的,视为体检合格。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统一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