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湖北保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保康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一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及名额
(一)保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8人;
(二)保康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
二、公开选调对象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报考保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需为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报考保康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需为省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保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 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录用试用期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7)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保康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 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试用期视为合格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6)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解除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人员以及截止2020年10月1日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5)存在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县内人员现场报名、县外人员网络 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报名时间为 2020年 7月1日至 7 月20日。
2.报名地点:保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咨询及报名联系人:曾明佳、孔令强,联系电话:5818761,手机号码:13972073237、15271987267。网络报名需将相关材料扫描,以 PDF 文件发送至保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电子邮箱:495926686@qq.com ,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保康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6)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文件复印件。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报名人员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3:1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二)选调方式
1.资格审查。成立保康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2.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县纪委监委组织考察对象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
4.考察。根据面试、体检结果,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岗位的适应性。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将考察报告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5.公示和调动。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选上报省、市纪委审核同意后,在保康县相关政务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报县委批准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6.其它。本次选调人员要求最低服务期限2年,2年内不得调出或参加其它单位组织的遴选、选调等考试。
本次选调其它未尽事宜由保康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详见:
http://bk.xiangyang.gov.cn/bmxz/bm/jwjcw/gsgg/202007/t20200701_2170220.shtml
中共保康县纪委
保康县监委
2020年7月1日
原标题:保康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j.cn/xinwenzhongxin/p/832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