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江苏盐城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5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优秀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根据《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盐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差额考察量化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和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职位。
报名范围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现为机关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参照管理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须符合苏人社发〔2016〕428号通知规定的交流条件。
公务员报考参照管理职位的,调进后按规定进行参照登记,不再保留原公务员身份。
4、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5年(含试用期);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以上所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设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遴选统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详见《2020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工作经历证明。
6、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
7、编制性质证明。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对报考人员各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并对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0、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提供上述有关报名材料以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三)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单位)将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册报市委组织部复核,发现重复报名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其所报各职位的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及复核后,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并由市委组织部发布职位核减或取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