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甘肃:2016酒泉直单位遴选3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酒泉市市直党群、人大政协、法检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酒泉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程序》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为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和数量
本次为市纪委等22个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33名。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酒泉市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全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7月4日)。
3、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其中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为1970年7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0年7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7月4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职称(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部先锋网、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发布遴选(选调)公告,公布遴选(选调)对象范围、职位数量、资格条件、选调程序等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党群口遴选(选调)报名点设在市政大厦东14楼1408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人:郭东海,联系电话:2617720。
政府口遴选(选调)职位报名点设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813室公务员管理科(富康路26号),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2615419。
3、本次公开遴选(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公开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有关要求加盖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以及编制、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照片3张,缴纳考务费 150元。
4、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