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浙江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含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务员4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选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优先考虑符合以下条件者: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税等部门工作经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有违纪违法情况的;
6.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前需征得人选(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3.考试。考试由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实施。选调岗位报考人数在30人以上的,进行笔试,笔试分为行测和申论两项,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选调岗位报考人数30及以下(含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有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规定执行,由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组织进行。考察阶段,本人需提供近两年的体检报告。
5.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交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调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转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
(二)地点: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1614办公室。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系电话:0573-82838043;传真:0573-82838039;邮箱:zjjxnhqjw@163.com)。
(三)报名材料:
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被推荐人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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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南湖区纪委
嘉兴市南湖区监委
2020年6月24日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0/6/24/art_1615472_48772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