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河南武陟籍在外工作人员选调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武陟县干部队伍结构,打造本土人才回调绿色通道,根据《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武陟县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实施范围
1、在县外工作的武陟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武陟籍人员(含非武陟籍的武陟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为县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3、非武陟籍但有意来武陟发展的公务员和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类、城乡规划、公共安全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制药类、安全工程类、电子商务、物流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医学类),中级审计师、会计师以及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回调原则
按照县委编委会决定的回调用编计划,根据专业匹配、服从调剂、任职回避的原则,人员调动在同一级别、同一层次范围内进行,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编制限额和岗位情况,尽量安排人员到对口的工作单位。满编、超编、无岗单位不予安排。
三、基本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流动相关政策法规,进入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登记资格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在省、市登记备案。
3、回调人员原入编第一渠道必须是公开招录(聘)或政策性安置,且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有最低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
4、回调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教育和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回调条件的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四、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回武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武陟县在外工作人员回调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回调关系人户口簿等相关资料(焦作市以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分口报送到武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教育系统回调人员)、武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卫生系统回调人员)、中共武陟县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回调人员)。在面试前不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个人申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6日止。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和县卫健委等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联合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调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该调动而调动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系统面试内容采用武陟县现行普通高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面试人员根据所任学科自己准备面试题目,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9分以下直接淘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面试内容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考核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和“简便易行”原则,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人员考核考察相关工作。
5、体检。统一组织申请人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确定安置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严格对照安置原则,确定回调人员及安置计划。
7、办理手续。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照《武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规定》办理相关编制、调动、工资经费等手续。回调人员在武陟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