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津市市纪委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3〕3号)文件和相关规定精神,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报常德市纪委同意,津市市纪委面向常德市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较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应文化水平;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职数和具体要求
1.职位:工作人员
2.职数:5名
3.具体要求:副科级以下职务(不含)且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年龄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文化(从事执法执纪监督岗位一年以上或者具备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以及国家承认的相关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32岁以下,全日制专科以上文化)。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廉洁津市网、津市党建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至7月2日。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津市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提交相关证件证书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3.资格审查。市纪委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