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四川沙湾区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集回沙意愿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关心关爱干部,鼓励干部积极为家乡发展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各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征集回沙工作意愿,适时开展回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籍(籍贯为乐山市沙湾区或户口所在地为乐山市沙湾区,下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配偶或父母为乐山市沙湾区籍的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配偶或父母在乐山市沙湾区工作的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
1.年龄40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2.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拟进入我区镇属事业单位的(含卫生院和学校)学历可适当放宽。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自愿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二)不得回引情形
1.不具备上述条件资格的。
2.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聘任制公务员。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受过刑事处罚的。
8.其他有关规定不宜回引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回引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向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如实、详细、规范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沙工作意愿征集表》(见附件1),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扫描形成电子文档,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的发送至1452302507@.qqcom邮箱,事业身份的发送至347087579@qq.com邮箱。
(二)双向选择
报名人员信息经初步审查符合回引资格的,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沙工作意愿信息库”。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全区各缺员单位用人需求及岗位要求等情况,定期开展符合条件人员与接收单位双向选择。符合同一岗位条件的人数较多时,择优比选。双向选择匹配成功后,由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供所在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调动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和考察
根据双向匹配结果,对照回引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接收单位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