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6黄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遴选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名额
2名机关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对象
全县具有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财政供给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2、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新录用县直机关公务员必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2013年以前(含2013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必须在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2014年以后(含2014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在乡镇工作必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现工作单位满最低服务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四、遴选的程序
1、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设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县商务局一楼)。报名采取单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填写《黄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推荐单位填写《黄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汇总表》,报名材料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初审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5:3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组织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织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织。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