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6佛山南海区财政局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南海区财政局人事科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1635080、0757-86282766
联系人:罗先生、赵小姐
(二)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按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采用与报考人员面对面形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由我局寄发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由选调单位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组织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报名人数不够1:3比例的不予开考。
2.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任职为科员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中层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3.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4.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证,取消选调资格,并向其原单位通报情况,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2016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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