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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及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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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及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2020-06-08 16:13:35 |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20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及开发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我区选拔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和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现决定面向广东省内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

一、选调职位、人数、范围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广东省内区外现为公益一类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现聘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人员签署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身体健康,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前)。

(五)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须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进员且现聘为与选调岗位相应职务及以上的岗位。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

(八)具备选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

(九)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前。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选调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考生未承诺在我区服务不低于3年的;

8.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选调考试的报名首日前。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0年6月8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ywzt/)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2020年6月22日上午9:00至6月29日下午17:00(5个工作日),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A4纸1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记表或公务员公登表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可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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