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6年黔南州福泉市遴选2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去,各级干部从基层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委办字〔2014〕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福泉市内开展福泉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福泉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工作按照制定遴选方案、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预选和面试)、考察、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共遴选福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其中公务员7名,事业人员18名(具体见《福泉市2016年遴选公务员职位表》、《福泉市2016年遴选事业人员职位表》)。
四、遴选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范围
从福泉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职在编干部中进行遴选(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本次遴选)。
(二)报考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②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③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④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新录用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应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
⑤具有与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相符的身份、学历、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
⑥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未完成任务的;
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⑤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普发文件、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宣传等方式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至6月19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2日9:00—17:00;
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报名人员当场填写《福泉市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可自行下载填写),同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一寸免冠照片2张;
④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递交自我推荐材料及相关佐证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给予加分,加分分值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评议打分成绩相加即为报考者预选总成绩,加分实行上不封顶。
①近5年内年度考核优秀的,每一个年度加0.5分;
②近5年内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劳动模范等的每次加3分,州级每次加2分,市级每次加1分,上级业务部门表彰对应减半加分(同一事迹被各级表彰的,以最高层级奖项进行加分);
③曾经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任或副主任,或市级选派为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加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