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聘政务义务监督员2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面向社会选聘沙坡头区级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人数
沙坡头辖区内群众代表、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媒体人士、行业代表等,共计20人。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
(三)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发现和反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四)公正廉洁、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履行监督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年龄在30岁至65岁之间;
(五)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18:00。
四、聘期
1.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实行聘期制,聘期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
2.在聘期内,本人可申请提出辞聘;
3.在聘期内,连续1年不履行监督员职责和义务的;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履职的;以及因其他情况不适宜继续从事监督工作的均予解聘。
五、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职责
(一)对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尤其是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的“五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二)监督各单位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等公开情况;
(三)对照主动公开目录,监督各单位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四)监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五)监督公开渠道是否畅通,申请公开事项是否按要求答复。
六、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权利
(一)对沙坡头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明查暗访;
(二)督促相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
(三)列席区政府相关会议;
(四)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参与政务公开被考核单位的考核评议。
七、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义务
(一)学习、掌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政策规定。
(二)深入社会各界,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收集、反馈和协助查找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
(三)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指出发现问题,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四)不得以监督员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区政府组织列席会议、政府开放日等政务公开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