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株洲市林业局遴选2名森林公安民警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选调步骤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遴选计划。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安机关初级执法资格考试相关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
3.面试: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末位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5.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十、公示和转任
市林业局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本次遴选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十一、纪律监督
坚持规范操作,严肃遴选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纪委:0731-28680141
市人社局:0731-28681065
市林业局人教科:0731-28895339
市林业局监察室:0731-28895331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株洲市林业局公开遴选森林公安民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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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林业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