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山东潍坊市潍城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聘5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于6月20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2020年潍城区“优才计划”选聘报名表》。
4.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初选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低于3:1的岗位,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计划,按规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被取消岗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初选
初选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对达不到5:1的岗位,按初选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进入复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初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范围。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和《初选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选。
(三)现场资格复审
复试前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将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复试资格。复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将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
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初选准考证》。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初选、复试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在复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成绩仍相同的再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
(五)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根据有关要求,要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的,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察的具体时间、方式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制定具体岗位,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