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陕西大荔县医疗保障局遴选事业岗位人员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总成绩排名
公开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大荔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体检
依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底的次序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地点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后,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信息,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公示
1.确定拟遴选人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计划数结合考察情况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
2.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后再研究决定。
(十)试用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十一) 调动
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六、遴选工作要求
1、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3、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做出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荔县医疗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913-3253678(大荔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3253566(大荔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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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荔县医疗保障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中共大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大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荔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日
原标题:大荔县医疗保障局遴选事业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lisn.gov.cn/gk/gk10/gk1003/1281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