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浙江丽水市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4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0年丽水市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在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统称遴选〈选调〉单位)共推出48个职位。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遴选(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在丽的中央、省级机关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以参加遴选(选调)。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遴选(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职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lishui.gov.cn/)、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index.php)、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等发布《2020年丽水市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公告》。
具体的遴选(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下载《2020年丽水市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遴选(选调)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