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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面向全省统计调查系统选调基层年轻干部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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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面向全省统计调查系统选调基层年轻干部8人公告

【导语】2020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面向全省统计调查系统选调基层年轻干部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6.汇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计算汇总成绩,其中综合测评成绩占比80%,笔试成绩占比20%,总分100分(即:汇总成绩=综合测评成绩×80%+笔试成绩×20%)。

如在笔试、综合测试中有主动放弃者,由浙江调查总队研究确定递补人选。参加笔试和综合测评人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四)考察。根据汇总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人选名单在浙江调查总队内、外网站公布。

(五)讨论决定和公示。浙江调查总队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及拟任职位,并对拟调人选在总队内、外网站和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六)办理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浙江调查总队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纪律与要求

(一)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工作方案,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要严守诚信原则,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抄告所在单位。

(三)参与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要求,严禁在选调工作中接受请托、说情关照、转递信息,以各种形式影响选调工作。发现上述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抄告所在单位。

六、其他

(一)调入人员拟任职位须服从浙江调查总队党组统一安排;

(二)调入人员的生活待遇、职务(职级)确定根据有关规定参照浙江省直机关标准执行;

(三)调入人员住房(含租房)需自行解决,配偶、子女随迁需自行安置;

(四)调入人员可落本单位集体户口,具体落户标准以杭州市公安局规定为准。

七、本公告由浙江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198660、89198661。

监督电话:0571-89198673。

点击下载>>>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开选调基层年轻干部报名表.docx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2020年5月28日

原标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面向全省统计调查系统公开选调基层年

文章来源:http://www.zj.gov.cn/art/2020/5/28/art_1554040_43663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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