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湖南遴选凤凰县纪委监委人员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计划
公开遴选凤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4名。详细职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一)报名范围
面向本县县直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过硬,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3.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且在编在岗;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 5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8:30至6月5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具体地点为:凤凰县纪委组织部(212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各单位及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县纪委监委提出意见,相应核减计划,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等方面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