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山东兖州区选任村党组织书记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现面向全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
一、岗位数量
村党组织书记岗位12个。
二、报名范围
面向区直、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退役军人、退休干部和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中优秀党员,包括在外流动愿意返乡创业或任职的优秀党员。区派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成员、已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在编在职干部,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也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任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三好三强”标准,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愿意到农村工作,热心为农村和群众服务;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1964年5月21日之后出生)以下,退休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4、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和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熟悉农业农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以上要求的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21日。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选任:(1)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3)侵占挪用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被查处的;(4)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被有关部门查处的;(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较差,不敢担当甚至阻挠影响疫情防控的;(6)具有其他不得、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各种情形的。
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本部门单位在职干部及退休干部的报名工作;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本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本辖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其他在村工作人才等的报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报名,填写《兖州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A》(附件1);其他人员报名,填写《兖州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B》(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一并提交审核。区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17:00。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党组织、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深入考察分析研判,经集体研究后,形成单位推荐意见,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兖州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1、2)、《兖州区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附件3)报区委组织部(行政办公中心723室)。
(三)资格联审
按照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区镇联审的要求,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村党组织书记公开选任和任职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综合比选
对资格联审通过人员,区委组织部将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计划决策、政策理论、口头表达等能力。
(五)联合考察
区委组织部会同镇(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确保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区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比选和联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六)组织体检
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综合比选情况予以递补。
(七)公示任命
对拟任职人选,在其原单位和拟任职村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正式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五、人员管理及政策待遇
公开选任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区委组织部直接管理,日常管理工作以镇(街道)党(工)委为主,与所在镇(街道)村党组织书记同等对待、同样管理、同样考核。公开选任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组织关系要转至任职村,吃住在村,对不适应农村工作或者工作不力、群众反映较大的,第一时间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