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山东邹城市选任村党组织书记2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现面向全市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
一、岗位数量
村党组织书记岗位26个(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党员干部(以下简称“在编在职干部”,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退役军人、退休干部和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中优秀党员,包括在外流动愿意返乡创业或任职的优秀党员。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成员、已选任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在编在职干部,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也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任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三好三强”标准,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愿意到农村工作,热心为农村和群众服务;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1964年5月31日之后出生)以下,退休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4、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和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熟悉农业农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选任:(1)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3)侵占挪用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被查处的;(4)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被有关部门查处的;(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较差,不敢担当甚至阻挠影响疫情防控的;(6)具有其他不得、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各种情形的。
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名;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本辖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其他在村工作人员等到所属镇(街道)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邹城市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电子版)一并提交审核。市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17:00。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党组织、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深入考察分析研判,经集体研究后,形成单位推荐意见,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邹城市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2)、《邹城市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附件3)报市委组织部。
(三)资格联审。按照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县乡联审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村党组织书记公开选任和任职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综合比选。对资格联审通过的人员,市委组织部适时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对报考人员农村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分析、处理问题、现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
(五)联合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考察组,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情况,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作出评价,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六)组织体检。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综合比选情况予以递补。
(七)公示任命。对拟任职人选,在其原单位和拟任职村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并任职备案后,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正式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对于未进入选任范围的,可纳入村干部后备人才库进行管理。
五、人员管理
公开选任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日常管理以镇(街道)党(工)委为主,与本镇(街道)村党组织书记同等对待、同样管理、同样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召开任职村党员群众座谈会、民主测评、入户走访等方式,结合日常考核,全面了解和掌握被选任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及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记入本人档案,并向派出单位及本人反馈。公开选任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吃住在村,对不适应农村工作或者工作不力、群众反映较大的,市委组织部将随时做出调整。
六、政策待遇
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通过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1)任职周期一般为3年,与原单位工作全脱钩,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参照第一书记标准享受驻村生活补助;(2)根据镇(街道)对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考核情况,享受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3)任职期间或任职满3年、完成目标任务、考核合格的,达到晋职晋级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晋职晋级;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身份干部,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提拔使用。任职工作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记入干部人事档案。(4)期满考核合格、需要继续留任的,在尊重本人意愿基础上,可继续留村任职。
对退休干部通过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1)保留原待遇不变;(2)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
对其他人员通过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享受村党组织书记相关政策待遇。
以上人员,对工作实绩突出,被评为“功勋书记”的,在职期间每月增发报酬500元。村集体经营收入超过10万元,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从当年度村集体经营收入增量中拿出不高于10%的比例(最高限额20万元)奖励村干部,其中奖励村党组织书记不超过奖励资金的50%。表现特别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表彰。对因集中换届或工作不力等原因被调整的,所享受政策待遇即行终止。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市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监督举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任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5213461。
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51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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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2日
原标题:邹城市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mencius.gov.cn/news01/02/2020-05-22/67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