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浙江省淳安县妇女联合会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县妇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
选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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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岗位 |
经费形式 |
选调人数 |
岗位类别 及等级 |
年龄、性别 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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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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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妇女联合会 |
淳安县妇女儿童和来料加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财政 补助 |
2 |
管理九级或专技十一级及以下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职称须与工作岗位相匹配。 |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淳安县乡镇、县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全额事业人员(教育、卫健系统的教师和医护人员除外);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群众公认;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4.近2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参加选调须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予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9.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10.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过3名的;
11.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