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6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落实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从全州各县(市)农业系统、住建系统、林业系统、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5名同志到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遴选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工作安排
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5名同志。具体职位详见《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四、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黔南州各县(市)农业、住建、林业和国土资源系统内在职在编干部。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报考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4.工作满2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近三年(或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职称)及以上;
5.报考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职位的,需具备相关任职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遴选对象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凡涉及年限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5月31日,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 (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zqn.lss.gov.cn)公告公示栏等媒体和网站上发布遴选公告。报考人员如须咨询《职位一览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简章》中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9:00至6月3日17:00。
2.报名地点: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处(黔南州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大坪社区幸福村州人大办公楼旁。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遴选简章》,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二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须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和是否具有州级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干部身份意见)。
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遴选简章》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遴选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根据工作需要,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比例),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本人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本人不愿改报的,视为报名失败。改报职位时间为2016年6月4日9:00-17:00。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及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