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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渭南市级机关遴选23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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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渭南市级机关遴选23名公务员公告

【导语】2020陕西渭南市级机关遴选23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和优化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市级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为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23名。

一、遴选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市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镇(街道)机关2015年9月招录的公务员;县(市、区)直机关2018年9月招录的公务员〕,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党建网站、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遴选公告,公开遴选部门、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及组织实施遴选的方式、程序、相关要求等,报名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的其他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遴选机关(单位)选定专人组织实施。

1、报名

(1)本次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时先交1份,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所在地组织部门意见可先不盖章。进入资格复审后,所在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所在地组织部门意见再盖章,上交2份盖章的《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2)本人须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并携带《报名表》原件一份(粘贴照片)、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工)委盖章的党员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含电子版),以及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见职位表)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各遴选机关(单位)在接受报考者报名的同时,依据遴选公告资格条件和报考职位具体要求,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不得在公告之外再设置附加或限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要向其详细说明理由;对携带资料不全或填报内容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报考者本人,并向其明确补交补填的时限。各遴选机关(单位)初审后,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本职位遴选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最少不得低于2∶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遴选计划或不予开考。各遴选机关(单位)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本单位遴选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及不足开考比例职位缩减或取消的意见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及时在遴选公告发布网站公布缩减、取消遴选职位情况和取消职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由被取消职位所在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电话通知改报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不得改报已经取消的职位(程序及要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一致)。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和改报工作结束后,各遴选单位要将《报名表》及报名情况汇总表报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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