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湖南新宁县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3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我县县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县直单位人员空缺的问题,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转任、选调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直机关相关单位采取考取资格、双向选择、统一调剂、公开选调的方式,选调35名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县直机关相应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名额为35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新宁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区域不限)。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2018年5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副科级以下干部或相当职级层次干部(不含现任科级领导干部);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龄不足3年的,以考核年限为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根据湖南省《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4〕64号)文件要求,2016届以后(含2016届)的乡镇公务员本次不得报考;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50),参加选调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县外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报名地点设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联系电话:0739-4837029。报名者需携带《2020年新宁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从新宁党建网下载)和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采取网上报名的外地考生,将以上相关资料扫描或拍照发送到邮箱362301220@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电话报考新宁县选调”。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初步审查结束后,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相关规定。实际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最低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核减选调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文秘、写作和业务知识等,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一为综合考试,时间为 3小时(上午8:00至11:00),总分为100分。科目二为写作考试,报考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员职位的为纪检业务考试,时间为 3小时(下午14:00至17:00),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场次、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核减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2∶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只能递补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