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江苏启东市纪委监委选调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启东市委组织部同意,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其中行政人员6名、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行政人员从本市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事业人员从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除外)中选调。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职务层次为科员级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试用期未满的;
2.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从《启东廉政网》或《启东党建网》下载)。报名时本人需如实填写《启东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照片(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同时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启东市级及以上各类奖励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及工作成果(发表的文章)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2.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严肃处理。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
3.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市行政中心1021室,联系电话:83119251)。
(二)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情况等方面量化评价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
(三)素能考评
素能考评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算出素能考评得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保留两位小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适岗评价、素能考评得分按照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纪委监委岗位、综合电子监察中心综合岗位按照5:5的比例计算总分,综合电子监察中心技术岗位按照4:6的比例计算总分。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员选调的重要条件,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商市委组织部确定拟选调人选(无合适人选的,可减少选调计划),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选调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胜任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对以权谋私、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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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启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3日
原标题:启东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dj.gov.cn/Dj/ShowInfo/ItemInfo/2270/tzgg
原标题:启东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dj.gov.cn/Dj/ShowInfo/ItemInfo/2270/tz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