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市南川区2014年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0〕57号)和《关于做好我市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公局发〔2011〕2号)等规定,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区公安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按分值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轮遴选程序。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区公安局共同商定,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选等有关事宜,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考察、体检结束后,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2.被遴选后必须在遴选单位工作3年以上。
3.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4.被遴选人员在遴选单位职数范围内予以任用。
八、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1420469
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川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