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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2014年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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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2014年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简章

【导语】重庆市南川区2014年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南川区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填写完成后于2014年4月18日17:00前,采取投递电子邮件(邮箱地址:965194603@qq.com)的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三)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年度考核结果、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南川区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南川区人力社保局6楼会议室(南川区金山大道31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行纵跳摸高,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

  经资格复审、纵跳摸高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试。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区公安局共同组织,根据遴选职位的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及以后遴选环节。

  (二)笔试。笔试比例为1:3。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区公安局共同商定是否相应取消或递减该岗位遴选名额;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照遴选指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等时,依次按工作年限、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中除视力(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外,其他体检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者对除《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外,对其他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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