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5月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网址:www.lg.gov.cn),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主管单位按规定时间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9日。岗位要求取得5年以上证书的必须在2015年5月9日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岗位要求取得2年以上证书的必须在2018年5月9日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岗位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必须是2015年5月9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拟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八)考生咨询人:罗小姐;咨询电话:0755-8482790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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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5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202005/t20200508_192095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