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上半年大渡口区从参公法管理人员中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资格审查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将《参加2016年下半年大渡口区行政编制遴选人员报名信息表》交由区人力社保局留存备案。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汇总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地点为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区行政大楼南308办公室)。
四、考试
遴选考试只设笔试一个环节。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均为100分。笔试的时间初定为2016年5月28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2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五、考察
考察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按同一职位从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确定(若一职位无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120分时,取消该职位遴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考察程序。由遴选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性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若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综合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由遴选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与咨询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68912151
原标题:2016年上半年大渡口区从本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公开遴选行政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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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参加大渡口行政编制遴选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