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云南:2016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八、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
上述各项成绩均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时成立考察小组,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等。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qjzy.chinacourt.org)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中,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报考人员放弃,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每个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十、录用后的职务确定
报考人员一经录用,职务一律确定为科员。
十一、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0874—3128561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0874—3128969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监察处:0874--3227976
咨询电话:0874-3227964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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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