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江西新余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4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选调方式
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
(一)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和加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设置为100分(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加考其它科目),面试成绩占总分(含其它考试科目分数)的50%。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有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2+面试成绩;无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以下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1.5。
(四)选调单位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四、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办理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报考人员到选调单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由选调单位现场发给或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职位要求和有关问题说明(见附件3),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被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6日至7日,报名地点请直接咨询选调单位(联系电话见职位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1寸证件照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新余户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为报名条件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或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或新余市各级社保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例如中共党员、工作经历等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选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加试。面试前,各选调单位结合岗位需求,可加考其它考试科目(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加试科目考试成绩统一为100分。加试安排在笔试的当天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决定并另行通知报考人员。
(四)面试。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选调单位负责通知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预审时提供的全部材料;
(2)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同意盖章的《新余市2020年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6)存在调动情况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干部流动(调动、调任)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7)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
(8)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例如中共党员、工作经历等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选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将被列入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对取消或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选调单位按笔试和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