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益阳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选调政法编制人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由本院政工室、监察室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通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选调计划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参加笔试。
1、考试内容:法律专业知识,笔试试卷卷面总分10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成绩。
2、考试时间:待定(等通知)。
3、开考比例:不小于1:3。
(四)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成绩。
(五)考察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考核对象。由本院院政工室、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考察考核小组,分别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评分,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考察考核成绩从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由本院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调人选,报区委党群部和中院、高院政治部审核后,将结果在大通湖法院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政法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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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