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云南迪庆州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iqing.go
v.cn)、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门户网(http://www.dqzjw.gov.
cn)及迪庆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dq/
index.html)发布《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职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迪庆州纪委州监委(康珠大道8号州委院内)报名,报考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发传真、邮寄等方式进行报名,若进入面试则在面试前将原件提交审核。
2.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
3.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用于报名资格审核及工作经历业绩评价。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信息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为准,后期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报名表》原件1份;
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⑶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
明(由单位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⑷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⑸现任职务级别任职经历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⑹本人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证明(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部门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部门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
⑺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⑻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⑼本人科级实职领导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⑽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证件照(背面须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张及电子版照片。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3。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遴选人数及裁减职位。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于2020年5月11日到迪庆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门户网及迪庆先锋网公布。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门户网及迪庆先锋网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经历业绩评价。州纪委州监委组织对报考人员开展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门户网及迪庆先锋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