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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6洛浦县委组织部选调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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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6洛浦县委组织部选调8人公告

【导语】新疆:2016洛浦县委组织部选调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渠道,促进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持续、有序推进,把一批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的优秀年轻干部(科员及以下)充实到组工干部队伍中来,现面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选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1.职位A,公务员5名(男性),其中:少数民族1名、汉族4名;

  2.职位B,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名(女干部1名),其中:少数民族1名、汉族2名。

  二、选调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党员干部。

  (二)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肯吃苦,责任心、事业心较强,创新意识较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少数民族干部必须具备较强的汉语读写能力;汉族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双语”基础。

  (三)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中共党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乡镇(街道)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原则上满2年(含试用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限(如:本科以上学历的或选调生等)。

  3.报考职位A的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4.报考职位B的必须具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非中共党员,未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2.直系亲属中有被“严打”对象的或因“四管”被追究责任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县委组织部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9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517室),咨询电话:6622525。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中共洛浦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报名表电子版可从“洛浦县党建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含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可以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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