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开县群团活动中心遴选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开县群团改革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级部门延伸到乡镇街道的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岗位所需原则。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0名,具体遴选职位详见《2016年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级部门延伸到乡镇街道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满2年及以上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经历(含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
3.近2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在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个别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年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本次公开遴选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规定服务期或约定服务期限的定向培养生、免费师范生等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年龄、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年限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渝公局综〔2015〕29号)执行。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2016年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年限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2年(2014年 —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等资料,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集中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3.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者,责任考生自负。
(二)笔试
1.开考比例。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继续遴选。若某职位因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遴选计划,经考生本人申请,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时(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