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6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遴选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预审后,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市编办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减少职位计划或另行组织遴选。
4、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7、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用人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该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8、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拟录用人员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9、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试用期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严禁在遴选工作中违规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撤销录(聘)用和有关调配事项,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遴选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情况和问题。举报电话:0714-8727580;举报邮箱:dy12380@126.com
原标题:大冶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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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