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福建三明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选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选聘岗位进入面试考生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该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选聘岗位面试成绩最高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当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面试成绩以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考生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考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因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由选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六、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 三明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8237596。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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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三明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0年4月16日
原标题: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三明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sm.gov.cn/xxgk/rsrc/gkzp/202004/t20200415_15226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