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6年湘潭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等进行初审,通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选调计划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笔试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注重专业知识和审执实务水平,按照选调计划以笔试成绩排名,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网络报名者另须提供相应职位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验。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综合合成[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后公示。符合条件的拟选调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的协议。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我院政工科具体组织实施,整个过程自觉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选调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731-57757611(本院纪监室)。
原标题: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