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山东齐河县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选调3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公示和聘用
拟选调人选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qihe.gov.cn/index.html)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
1、选调人员系非应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备案)等手续;
2、选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于2020年7月31日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备案)等手续。参加工作时间以落编(备案)时间为准。
七、管理和待遇
1、工作岗位。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备案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2、岗位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职称评聘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聘用到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备案制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所有医生以及其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3、培养选拔。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挂职锻炼等工作,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4、选调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报考外地机关事业单位。
5、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八、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调工作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各个招聘环节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533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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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选调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
原标题:2020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n30830392/c53786173/content.html